德安县明确“四个主体”确保“百库除险”
2006-12-20 15:17  文章来源: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德安县为确保水利设施安全,明确“四个主体”顺利推进“百库除险”工作:一是明确投入责任主体,县政府作为投入责任主体,县财政计划为每座水库安排除险加固资金不少于5万元,乡、村承担水库放水、坝面砍杂和修通进库道路等投入;二是明确建设责任主体,乡政府作为建设责任主体,充分调动和发挥乡、村两级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动性;三是明确技术责任主体,县水务部门作为技术责任主体,负责作好勘测设计、施工指导、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每一环节的技术工作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;四是明确管理责任主体,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工程建成后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,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,实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良性循环。截止目前,该县共有18座水库开工建设,16座水库已经完成了主体工程施工任务,同时兴建小山塘78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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