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德安“阳光采购”节资31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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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8-04 10:11 文章来源:江西省对外经济合作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今年以来,德安县严格执行《政府采购法》,实行“阳光采购”?熏有效地节约了资金,1∽6月份,采购金额300.74万元,节约资金31.28万元。
该县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,完善政府采购中心,重新对政府采购目录进行修订,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。同时,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。该县还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加强商品市场调研,做到科学决策,有效地保证了采购成本最小化和商品价格、质量、服务的最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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