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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进一步规范木材采伐审批制度
2006-12-20 15:13 文章来源:
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
文章类型:
原创
内容分类:
新闻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、市林改精神,做好林改后的配套改革工作,县林业局专门出台了木材采伐审批制度,使全县林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。
制度明确规定,木材采伐实行两榜定案。林业工作站按照群众申报,进行核实后交乡(镇)审查,并一榜公示;林业局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把采伐指标分配到户,乡(镇、场)进行第二榜公示。
该制度还规定,集体林木的采伐出售必须经县森林资源监测办评估,在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,才能交易,否则不受法律保护。乡(镇、场)、林业工作站在核查、审查《木材采伐申请表》时,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林业规费、管理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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